近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启动实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组织区县卫生(计生)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选拔工作,着力培养一批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
凡符合在中医药机构及生产企业中从事中药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中药炮制、鉴定、传统制药工艺、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及中药药事管理等相关专业工作累计15年以上;理论功底较扎实,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实践技能;有志于献身中药事业,在学习与实践中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能等条件的均可申报培养对象。培训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将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师学习、独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依托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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